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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评:论文必须导师署名?学术伦理与社会规则之困

2025-06-27 11:39 来源:南方网

  近日,上海大学的一项学术管理规定引发学界广泛讨论。该校于2022年出台的《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及申请学位创新成果要求的规定》要求,申请博士学位所提交的创新成果,“导师应有实质性指导并在论文有署名”。这一旨在规范学术指导、保障论文质量的政策,却在今年首批执行过程中遭遇现实困境,部分毕业生因署名问题无法顺利毕业,暴露出新规模糊学术贡献率、削减科研创新动力的副作用,同时也折射出高校学术管理中存在的“一刀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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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学术伦理角度看,论文署名应严格遵循“按实际贡献分配”的基本原则。强制导师署名的要求,不仅可能导致知识产权归属的混乱,更会扭曲学术评价的本真。学科差异在这一问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在理工科领域,由于科研工作普遍依托实验室、设备及团队协作,导师作为通讯作者署名具有其合理性;而在崇尚独立思辨的人文学科,传统上并不设立通讯作者制度,强制导师署名必然引发贡献排序的争议。该校一名文科博士的文章,因未署导师之名而被排除在毕业考核成果之外。事实上,从选题构思到研究实施再到论文撰写,学生往往投入了大量心血,虽然导师指导不可或缺,但将导师署名设为所有学科的硬性指标,无疑会模糊一些学科尤其是人文社科学术贡献的边界。长此以往,不仅会挫伤学生的科研积极性,更会损害学术评价的公正性。这种规定一定程度上将纯粹的师生指导关系异化为复杂的社会规则捆绑,甚至可能催生学术“小团体”,严重影响高校学术生态的健康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上海大学并非个例。华中农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双一流”高校此前也已推行类似规定。深入分析这些政策的出台动机,不难发现,其中隐含着典型的行政化管理思维。一方面,通过“连坐式”管理,将论文质量把控的责任完全转嫁给导师,这种简单粗暴的责任分解方式,既过度放大了导师的职责范围,又忽视了学生作为科研主体的自主性。另一方面,在学术成果直接影响学校排名和资源获取的当下,高校通过署名绑定来强化学校对知识产权的掌控,保障自身利益最大化。

  改变现状面临诸多现实阻碍。政策调整需经历繁琐的行政程序,其间还可能遭遇不同专家意见的阻挠。更为棘手的是,在现有的学术评价体系下,没有导师署名的学生论文往往难以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界“身份歧视”的现象早已司空见惯,这无疑加剧了学术生态的异化,破坏了学术创新的土壤。

  改革的关键在于重构学术评价体系。一方面需要强化学术贡献的实质审查,建立以创新价值为核心的多元评价体系;另一方面要完善学术监督机制,对“搭便车”等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学术研究本应是培育创新的沃土,而非利益博弈的战场。当学术生存依赖署名时,真正的学术伦理早已被忽视,唯有真正放弃“论文KPI”论调,才能从根源消解署名绑架。

  撰文 秋巽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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