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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啖汤评论:组团狂退60多件演出服,“羊毛”薅不得!

2025-05-06 12:01 来源:南方网

  近日, “校方回应学生组团狂退60多件裙子”这一话题冲上热搜榜,引发舆论热议。据媒体报道,一名店主称,4月底,沈阳一职业技术学校60多名学生集体网购衣服,参加完运动会后又集体以“质量问题”为名退货退款。这场退货直接导致该商品链接被电商平台封禁3个月,损失8000元左右。目前,校方已就此事道歉,并承诺回收服装、承担相关费用,双方已达成和解。这场看似普通的消费纠纷,实则撕开了电商行业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伤疤:当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遭遇诚信缺失,商家如何避免成为规则漏洞的牺牲品?

图源:相关报道

  事实上,这种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薅羊毛”,导致商家损失惨重的事件,已经屡见不鲜。比如,2023年6月,山西某大学学生在一家网店统一购买了一批表演服,活动举办完就集体退货;去年6月,黑龙江一所学校多名学生网购店铺服装,之后将400多件穿过的裙子申请退货退款……“七天无理由退货”原本是为了护航网购健康发展的便利之举,却被异化为部分人“空手套白狼”的工具。在这场不对等的博弈中,商家既要承受“羊毛党”的恶意钻空,又要面对平台机制的冰冷审判,社会信用体系面临严峻挑战。长此以往,商家或取消宽松的退货政策,或减少优惠活动,最终损害的将是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七天无理由”不等于“无条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网购服装属于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但适用的条件为退货商品应当保证完好。《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也对商品完好的含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则视为完好。而这些被退回的裙子附着草屑,显然已被穿着使用,影响二次销售,并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学生们利用规则漏洞,以“质量问题”为名退货,实则是对契约精神的漠视。

  学校教育不仅要传授知识,更要塑造品德、培养人格。学生违背诚信,反映了品德教育的缺失。店主表示,“学生们退款的时候说他们也没有办法,因为是老师强制让买、让退的。”如果这一说法属实,那么涉事老师便是在带头破坏规则,向学生传递错误价值观。从这个层面讲,校方不能止步于道歉和赔偿,更应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对事件中可能存在的不当引导行为进行严肃调查处理。同时,要将诚信教育纳入日常教学体系,让学生深刻认识到诚信是做人之本、立业之基。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首先,电商平台应积极承担起维护市场秩序的责任,完善退货审核机制,对于集体退货、异常退货等情况,不妨结合订单时间、退货理由、用户行为等多维数据进行核查,避免因不合理退货给商家带来损失。其次,相关部门应细化完善“质量问题”退货的举证责任和判定标准,对恶意退货、诈骗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以法律威严守护社会诚信底线。再者,全社会应倡导诚信消费理念,通过媒体宣传、行业自律等方式,营造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

  撰文 陈长

编辑:王沛容   责任编辑:江海燕   校对:赖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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